星期三, 5月 31, 2006

101 大樓上的 Sony 廣告

這是以前在車隊網頁上的最後一篇批判文, 本來嘛! 車隊就是要歡歡喜喜就好. 多言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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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贊助是好事但不能配角變主角,
商業贊助不可以違反比例原則這是基本的遊戲規則,
台灣這次開了漏洞讓 SONY 趁虛而入放送到全世界, 當然是世界級的笑話,

甚麼是比例原則? 廣告或暫助商可以佔多少秒鐘, 放在版面那裡, 字體大小, 都可以被法律精準規範, 這道理101 不可能不知道, 哈佛博士也不可能不知道,

Time Square 的廣告看版已是紐約的一部份, 但紐約客恐怕不會允許跨年的大蘋果上霓虹燈出現 Victoria Secret...以前自由女神修護募款也不會有人允許最後是女神的額頭上出現雙拱門...
商業募款跟政治獻金一樣, 早就成熟到不可能犯這種錯誤,
今年的煙火秀當然不是無心之過, 應該是精心策劃的舞台,
背後角力, 我猜是 SONY 藉 101 第一大樓向全世界宣示要從 LG 手中奪回家電霸主寶座,
台灣這般只能做代工的次殖民地或許也樂於見到有人修理韓國...(國民所得我們已輸韓國)

跨年是何等重要的活動, 當馬市長跟陳敏薰同台演出時, 馬團隊就別想有負面新聞時就推給 101,

大家都很愛護馬英九, 成熟的民主是不需要期待救世主的,
第一個民選總統, 第一次政黨輪替, 我們期望過民主先生, 台灣之子, 結果呢?
台灣還有多少個 20 年讓我們再抱個小白臉作春夢?

如果真的愛馬英九, 就應該用更高的道德標準去監督他.




(照片出自 : http://life.sob.com.tw/20060101/aab)